广西中国-东盟综合交通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组织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专题学习
作者:重点实验室 时间:2026-02-02 点击数:
2026年2月2日,广西中国-东盟综合交通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重点实验室”)组织全体人员,专题学习自治区科技厅最新印发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桂科规字〔2025〕12号)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。本次学习旨在深入理解政策精神,明确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新要求,进一步提升重点实验室管理水平与创新能力。
学习会上,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逐条解读办法的内容,围绕重点实验室的使命定位、运行机制、申报条件、评估体系以及开放合作等方面展开研讨。与会人员结合重点实验室实际,就如何落实“独立、开放、流动、合作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、推动科研仪器开放共享、深化与东盟及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。
大家认为,办法的出台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指明了方向,提供了制度保障。特别是办法中强调的“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、应用基础研究、前沿技术研究”“打造高水平科研人才队伍”“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”等内容,对重点实验室下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。重点实验室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,强化有组织科研,提升原始创新能力,努力建设成为面向东盟、辐射区域的综合交通领域高水平创新平台。
此次专题学习为重点实验室明确了发展方向与实施路径。通过学习,重点实验室进一步理解了自身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定位,强化了制度意识与规范意识,为后续在科研组织、国际合作、平台运行、成果转化等方面系统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实验室将持续对标办法要求,完善内部管理机制,加强开放协作,切实提升综合交通领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影响力,助力广西培育新质生产力、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创新合作高地。

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来源: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)
文|梁梦湲
一审|梁梦湲 二审|曹夏丽 三审|袁丽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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